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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广西函授招生 来源: 日期:2017-07-30 浏览:204
桂招考委〔2016〕20号
关于公布广西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
各市、县招生考试委员会,各高等学校:
经研究,划定广西2016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:
一、基本控制分数线
(一)专科起点升本科。
文史、中医类:143分。艺术类:106分。理工类:109分。经济管理类:102分。法学类:132分。教育学类:112分。农学类:110分。医学类:126分。
(二)高中起点升本科。
文史类:122分。外语(文):149分。艺术(文):120分。理工类:118分。外语(理):151分。艺术(理):129分。
(三)高中起点升专科。
文史类:106分。外语(文):101分。艺术(文):91分。体育(文):96分。理工类:100分。外语(理):110分。艺术(理):95分。体育(理):96分。
二、校企联合办学控制分数线
理工类:89分。经济管理类:82分。医学类:106分。
(二)高中起点升专科。
文史类:86分。理工类:80分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2016年11月21日